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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0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00001463X/2021-00476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文机构:运用促进司 成文日期:2021-07-12
文号:国知建提运函〔2021〕19号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01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燕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助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结合银保监会和财政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取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

  2016年,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了72个地区和2家保险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试点时间为期三年。2019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创新,健全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及服务体系。目前,人保财险公司已形成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类、创造运用类、海外保护类、质押融资类等4个险种、16个产品的知识产权保险体系,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类知识产权,还建设了知识产权保险网站,实现知识产权保险在线预约投保。被保险人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银保监会鼓励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保险公司加强地方实践探索,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有的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律所合作,在承保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前,为被保险人的专利侵权风险做全面检查,出具未侵犯现有专利的报告;保中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防范服务;保后帮助制定抗辩策略,帮助被保险人维护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知识产权保险的保障金额突破200亿元,惠及4000余家企业。

  二、关于制定知识产权保险相关政策

  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将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列入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引导地方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加大对知识产权保险费用的财政补贴力度,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其中,无锡市于2020年推动首单知识产权混合保险签约,北京市、苏州市等城市都开展了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此外,对于出台保障措施,财政部鼓励相关企业利用保险市场,防范和分散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考虑到保险机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投保商业保险是投保人自主的市场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财政资金的公共性方向以及财力状况等统筹研究政策。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地方知识产权局做好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继续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不断完善更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险的普及推广,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覆盖面,满足知识产权保险服务的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