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柘城辣椒、汤阴北艾、钧瓷、长葛蜂胶、辉县柿子醋、汝瓷、甘加藏羊、民勤红枣、两当狼牙蜜、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10个产品的17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0日
信息名称:关于核准河南吨椒食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48号) | |
索引号:00001463X/2021-00603 |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
发文机构:保护司 | 成文日期:2021-08-30 |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48号公告 | 废止日期: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柘城辣椒、汤阴北艾、钧瓷、长葛蜂胶、辉县柿子醋、汝瓷、甘加藏羊、民勤红枣、两当狼牙蜜、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10个产品的17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