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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厦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00001463X/2021-00906 主题分类:运营体系
发文机构:运用促进司 成文日期:2021-12-29
文号:国知发运函字〔2021〕219号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厦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厦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方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厦门市是第一批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城市,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基础扎实。我局支持在厦门市建设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希望运营中心牢固树立以转化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运营理念,突出电子商务的场景特色,打通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在专利产品线上展示交易等电子商务活动中,做好相关商品的知识产权规范标注和公示,合理统计测算知识产权产值贡献,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价值,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请你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监管,稳步有序推动相关试点探索工作,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总结报送建设经验。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