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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批准滦南虾酱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73号)
索引号:00001463X/2022-00103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2-02-14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73号公告 废止日期:

关于批准滦南虾酱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7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滦南虾酱、滦南虾油、祥云红梨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 滦南虾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pdf

     2. 滦南虾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pdf

     3. 祥云红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