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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核准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28号)
索引号:00001463X/2023-00240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3-04-19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28号公告 废止日期:

关于核准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2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伊犁薰衣草精油、广昌白莲、大连海参、山西老陈醋等4个产品的4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4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序号

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伊犁薰衣草精油

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

91654023MA77MK2N1X


2

广昌白莲

广昌县正莲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91361030MA369JQ39F


3

大连海参

集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91210213MA1032BA28


4

山西老陈醋

山西金龙鱼梁汾醋业

有限公司

9114070056357986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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