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泰山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泰山玉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日
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泰山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38号) | |
索引号:00001463X/2023-00486 |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
发文机构:保护司 | 成文日期:2023-08-01 |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38号公告 | 废止日期: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泰山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泰山玉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