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63号) | |
索引号:00001463X/2023-00817 | 主题分类:商标公告 |
发文机构:商标局 | 成文日期:2023-12-29 |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3号公告 | 废止日期: |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