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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63号)
索引号:00001463X/2023-00817 主题分类:商标公告
发文机构:商标局 成文日期:2023-12-29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3号公告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63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