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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金寨天麻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0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〇〇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5月9日发布第五八〇号公告,对金寨天麻、龙川山茶油、苍梧迟熟荔枝等3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4年7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