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0月14日
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00001463X/2024-00563 | 主题分类:执法信息 |
发文机构:保护司 | 成文日期:2024-10-14 |
文号:国知发保字〔2024〕34号 | 废止日期: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