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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召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暨国家级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工作推进会

日前,宁波召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暨国家级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经验,部署下阶段任务,全面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要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和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自觉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为全国、全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要充分认识两项试点的重要意义。找准知识产权工作定位,增强抓好两项试点就是宁波服务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要加快推进两项试点目标任务落地。聚焦“高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激励创造、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推动更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落地生根。聚焦“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壮大实体经济,加强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立足宁波外贸型经济特点和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所需,更加紧密聚焦城市数智化、新能源化、国际化转型,探索优化知识产权创新开放合作机制。三要合力打造两项试点高质量成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闭环管理和督察考核,推动任务举措落实落细。优化政策导向,根据知识产权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抓紧修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快研究出台知识产权人才专项政策和认定标准,加强人才激励、推动人才聚集。

会议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和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工作,其核心目的就是要以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提供创新动能。一是示范试点要加快见效。抢抓建设试点先行红利,通过制度体系完善,明确行政保护重点,建立健全行政裁决与司法审判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衔接协调机制,加快形成“试点—示范—推广”的跳跃效应。二是保护能力要持续加强。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力争行政、司法、社会等各领域保护水平实现明显提升,打造保护最严、创新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护航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健康发展。三是改革探索要永不止步。发挥宁波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优势,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敢于争先、善于创新,为宁波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更有力支撑。

会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慈溪市政府作交流发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市直及部省属驻甬相关单位、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