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清流县龙峰渔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5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5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核准公告号 | 注销原因 |
1 | 清流溪鱼 | 清流县龙峰渔业有限公司 | 原质检总局 2010年第172号 | 企业已注销 |
2 | 清流豆腐皮 | 福建省清流七星岩食品有限公司 | 原质检总局 2012年第158号 | 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 |
3 | 房县黄酒 | 湖北房县兴祥黄酒有限公司 | 原质检总局 2017年第21号 | 企业已注销 |
4 | 青海冬虫夏草 | 西宁雪隆阁冬虫夏草销售有限公司 |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487号 | 企业已注销 |
5 | 彭阳红梅杏 | 彭阳县飞虎果树生产专业合作社 |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356号 | 企业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