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长白石等2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66号)
发布时间:2024-02-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六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长白石、东莞腊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