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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关键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作为首要原则,强调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一)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做好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动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形成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震慑。
(二)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见效
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符的有关规定,推动消除“中梗阻”,避免出现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等情况,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落地见效。以《条例》全面实施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推动将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政策层面,营造良法善治浓厚氛围。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三)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全过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让创新创造者劳有所得,让诚实守信者安心经营,让侵权违法者付出代价,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四)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指导
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畅通部门与地方在专利侵权判定、商标侵权判断等方面的信息交换渠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公平、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建设,畅通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举报渠道,提升行政保护效率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