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推进减费降税为创新主体减负担增动能
发布时间:2024-03-19 信息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降费减负工作安排,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降费减负措施,切实减轻了广大申请人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有效激励了社会创新。

2018年,停征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等4项收费,将专利年费减缴期限由授权当年起六年延长至十年,允许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退还50%的实质审查费。

2019年,进一步放宽专利费减条件,将企业和个人减缴条件分别调整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和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同时,降低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和变更费收费标准,对商标电子申请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减按90%收取。

2022年,为助力疫情防控和稳经济,对于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享受费减的专利,将其年费的缴纳期限届满日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全年共延缴专利年费15.6亿元,惠及116万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