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优化知识产权大环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9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是“新质生产力”的首倡之地,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要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是激励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全省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省、市(地)、县(区)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用好“指挥棒”,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实现高位优化

黑龙江省高位谋划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省级层面成立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由主管省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省知识产权局担任牵头部门,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7家中省直部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市(地)级层面对应成立市(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由主管市长担任组长,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黑龙江省采取“双轨制”运行模式,即专项行动预出成果考核+营商环境发展指标考核。专项行动预出成果考核,依托于省、市(地)知识产权专班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配套制定工作方案和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内容和预出成果,按季度进行考核评价,定期晾晒成绩,科学运用“四个体系”推进工作落实;营商环境发展指标考核,由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国家营商环境考评题目内容,并结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实际,科学设置考评项目,多层次、多角度对各市(地)知识产权指标发展情况进行测评。双轨并行,内容互补,市(地)发展短板得到显著补强,全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挂出“作战图”,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实现全地域优化

“省局制定的《提升指引》真是太实用了!让我们接下来工作开展方向更清晰了。”这是到市(地)调研时,市(地)知识产权局同志们的一致反馈。

这里提到的《提升指引》,指的是省知识产权局定期组织编订的《各市(地)知识产权指标提升工作指引》。随着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省知识产权局发现各市(地)知识产权专班存在对考评结果分析不透、短板弱项查找不准、发展方向存在偏差等问题,致使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提升程度较慢。为解决这些问题,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地)营商环境“双轨制”考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联合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对各项考评数据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各市(地)的日常表现和意见反馈,按季度编印《提升指引》,点对点发送各市(地),并组织研究学习,自查自纠,指导市(地)在下个季度实现更大提升。

《提升指引》按市(地)设章,对各市(地)本季度成绩较优的指标和处于全省中位数以下的指标分别进行剖析,指出该市(地)的发展优势和问题所在,给出个性化提升方案,做到“一城一策”“一事一策”,精准指导,靶向发力。在编订《提升指引》的同时,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成员单位组成调研组,到各市(地)开展调研指导,深入了解各市(地)知识产权指标提升中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和市(地)一起研究对策,完善《提升指引》内容,使《提升指引》更具指导性和实用性。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对标先进集聚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从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宣传五个方面提出16项指导意见,为市(地)用好用活“拿来主义”提供支撑。编订《提升指引》和《指导意见》的工作经验,获得了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可与推广。

三、打好“组合拳”,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实现全方位优化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创新环境日益向好,营商环境逐步向优,大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省知识产权局与哈尔滨、牡丹江市政府建立局市会商共建机制,“一市一案”推动哈尔滨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牡丹江市、伊春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伊春市铁力市、哈尔滨市五常市、牡丹江市东宁市、哈尔滨市平房区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截至2023年底,黑龙江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13件,同比增长27.93%,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增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实现13个市(地)全覆盖,以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协作机制为代表的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也逐步建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实现市(地)级全覆盖,并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省法院联手“一站式”纠纷化解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满意度实现“三连增”。

搭建优质转化促进平台,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快速增长。全省形成1个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3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地)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全覆盖工作体系,成立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运营联盟。组建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合体,2022年全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比2021年翻了一番,2023年较2022年增长了74.67%,专利保险、商标保险业务均实现“破冰”。2023年全省专利转让许可9280次,8项发明专利以开放许可方式落地转化。专利产品备案企业294家,备案专利产品826项,产品上年度销售额449.80亿元,产品年度出口额达45.11亿元。

优化公共服务机构布局,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实现省级辐射引领、市(地)级全覆盖的“1+13”布局,形成重要网点和一般网点建设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全省现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TISC机构、服务网点、业务窗口、商标品牌指导站、维权援助工作站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网点164个,实现了公共服务机构合理布局、种类多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

多项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行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系列文件推进维权援助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全国率先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计划(2023-2025年)》,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赋能。

积极融入对外开放大局。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黑龙江分中心,依托黑龙江分中心设立黑河工作站和黑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俄罗斯)服务工作站,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密山海关、绥芬河海关签署海外(俄罗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海外维权联合专项行动,为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开局之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服务优化为保障,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知识产权力量。(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李奥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