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功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直接决定着知识产权功能实效的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快速提升,新征程上,要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带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动能。
伴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产生了大量知识产权,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转移转化率低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需要完善知识产权转化的法治保障,从制度激励和监督两方面来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阻碍。在立法授权的基础上,针对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要进一步细化职务技术成果权益分配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充分调动创新者的积极性,让创新者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享受创新带来的收益。除了正向激励之外,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还对财政资助形成科技成果的强制转化进行了规定。《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专门强调了政府管理部门对财政资助形成专利的监督和促进实施的义务。未来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规定,细化财政资助形成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的合理期限、执行主体、实施主体、实施程序、转化后的利益分配以及惩戒机制,从而全面促进财政资助高价值专利的实施和产出。
新质生产力的“新”来源于科技创新,在产业层面对应的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质优,对研发成果及时应用到具体产业链上的需求更加迫切。应对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求,围绕产业链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培育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通过《方案》的实施,探索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充分激活专利存量资源,并催生更多高价值专利增量资源。通过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国产品牌的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培育更多“国潮爆款”。通过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推动国家文创实验区提质扩容,打造更多版权产业集群。通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以区域特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使中西部的“土特产”销往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智化变革赋能高质量发展。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的主体。笔者认为,应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目前,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所占比重已超过七成。同时,应当看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方面,应落实《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通过“普惠服务+重点培育”支持有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另一方面,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集聚,打通从基础研究到高价值专利的转化渠道。
同时,我国还需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政务服务系统更加高效,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满足产业创新和企业产品创新的现实需求。可整合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大数据中心和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与自律,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撮合知识产权交易、调动技术人才创新活力;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兼具科学性和权威性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搭建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和线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行政保护效能,加大专利、商标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马一德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