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四七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9月30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31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2件徽章、官方检验印章等国家徽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四七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9月30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31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2件徽章、官方检验印章等国家徽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