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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蒙哈榭等70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65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五五号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认定蒙哈榭等70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附件:1. 蒙哈榭等70个地理标志产品名单

   2. 蒙哈榭等7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