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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行唐大枣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19号)
索引号:00001463X/2025-00083 主题分类:地理标志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5-02-25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19号公告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行唐大枣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1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第六一一号公告,对行唐大枣、安达奶酪、益阳松花皮蛋等3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5年2月2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