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印发
今年是专利转化运用三年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如何以制度化方式,将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转化为长期有效运行的专利产业化模式?5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印发,其中要求,在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经验基础上,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形成一系列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
《通知》重申并强调了专项行动的工作主线,即“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并就高质量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以专利产业化助力提升中小企业和重点产业竞争优势等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
就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存量专利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等,有效利用专利盘活系统开展数据分析与线上供需对接。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根据当地需求从存量专利盘活系统中,有序获取相关产业的可转化专利数据,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开展专利技术解析、应用场景挖掘和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分析,构建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实现高效精准匹配。
就促进企业和产业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加快打造一批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样板企业,总结成功做法,推广复制成功路径和经验;一体化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全力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量质齐升,促进专利市场价值在产品端充分显现。
《通知》强调,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在地方层面,要求梳理盘点涉及专利的各类政策,将专利质量相关指标、专利产业化情况、专利对主营业务的贡献度等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内容,不得将专利数量作为唯一评价因素。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层面,要求推动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相关粗放式、唯数量的考核指标规定,应当督促高校和科研机构提出优化调整安排。在专利代理层面,要求全面推进实施专利代理服务采购政策,树立“优质优价”导向。
围绕加快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通知》提出具体举措。其中要求,各地应健全完善专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督促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完善专利分级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突破“一次性买断”的传统模式,采取前期“零门槛费”,后期“分期支付”“里程碑支付”“提成支付”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让更多中小企业高效、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各省级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规定,健全完善专利转化的容错机制;各地要充分调动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概念验证和小试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各类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在专利转化运用中形成合力;各地要培育一批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为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供坚实支撑。(记者 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