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等6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3 信息来源:

国知办发服字 [2025] 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5部门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并研究提出重点试点任务清单(见附件1),支持试点城市“一市一策”,先行先试。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请试点城市所在省份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统筹,指导各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与党委宣传部、科技、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局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的工作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请各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各相关部门围绕推进重点试点任务,牵头形成“一市一策”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细化落实举措,明确时间安排,报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并由省级知识产权局于7月15日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三是鼓励支持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指导其他有条件的地市,围绕推进重点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附件:1.重点试点任务清单

   2.试点实施方案(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宝龙  6208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