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
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实践中,估值难、转让难、风险高等痛点问题仍待有效解决。前不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苏省“专利产业化+认股权”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为破解这些难题开辟全新路径。
所谓“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是指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其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科研人员拟采取专利作价入股的方式推动专利转化时,可以选择不立即获取企业的股权,而是约定在专利成果完成产品化验证、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等时间节点,以特定价格认购企业股权。“这种‘先试用、后确权’的灵活机制,让专利转化从‘一次性交易’变为‘动态合作’,不仅可以推动认股权在专利产业化领域的有效应用,还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让专利技术加速走向产业应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处长刘宏伟表示。
创新机制,解开转化“心结”
专利转化“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的症结在哪里?——部分高校院所担心专利作价入股后如果产业化失败,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科研人员因转化收益不确定,缺乏全程参与的动力;企业顾虑前期在专利技术上的高额投入可能最终“打水漂”,对专利成果转化持观望态度。
“‘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的核心,正是通过制度创新缓解这些矛盾。”刘宏伟说。对于高校院所而言,在其持有认股权期间,经企业或相关方确认后,可以随时转让认股权;专利产业化如果成功实施,高校院所即可以行使认股权,分享企业成长收益;专利产业化如果失败,高校院所可以选择放弃行使认股权,并且无需承担额外成本。该种模式下,企业也能够在前期以较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有利于提升专利产业化效率。
“这是一种‘以时间换空间’的平衡策略。”南京东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易飞表示,过早持有专利转化项目公司股权,往往让高校院所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面临较大压力。通过“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可以将行权时间后移,以此帮助高校院所有效规避在专利转化早期面临的股权持有风险和压力。
该模式的另一层实践价值,在于权益激励。根据工作方案,高校院所在行权获取企业股权后,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专利发明人等科研人员(团队)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被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科研人员(团队)甚至可以直接作为认股权的参与方,与企业或者相关方签署认股权协议,让创新者与市场收益“直接绑定”,以此消除“先转化后奖励”分配方式的不确定性,激励科研人员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专利产业化。
加强保障,促进政策“发芽”
新模式的生命力,在于能否从纸面走向实践。为此,江苏省构建了推进实施“专利产业化+认股权”工作方案的全链条支撑体系。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是该模式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枢纽和核心服务平台。2023年,该中心获批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探索推出“科技成果+认股权”业务模式。基于这项基础,该中心能够为相关方提供从认股权行使方案设计到认股权登记备案,再到行权流转、转让撮合、灭失登记等全流程服务。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梦珺向记者介绍:“高校院所与企业签署认股权协议后,可以在中心进行认股权登记。中心将依法对认股权的持有主体、持股数量、行权条件等关键信息进行登记备案,为后续行权或转让提供‘合规免责’保障。目前中心搭建的综合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覆盖登记托管、方案设计、估值、跟踪管理等核心环节。”
工作方案还鼓励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介入,为采用“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方式实施专利转化的高校院所和企业提供担保或保险服务。
事实上,江苏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探索已经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模式,会同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金融机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工作创新,多项工作在全国取得开创性成果。今年3月,江苏省入选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此次推出“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正是江苏省对知识产权金融前期成果的深化与突破。
目前,江苏省多所高校和园区已经对新政策表现出浓厚兴趣。东南大学此前开展的类似尝试虽未进入行权阶段,但已验证了模式的可行性。“我们将‘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模式纳入创新成果转化‘日常工具箱’,也将通过更多政策宣传来提升该模式在科研人员中的认可度,期待更多创新成果通过该模式落地实施。”吴易飞说。
江苏的试验田已播下新的种子,未来会结出怎样的果实,我们拭目以待。(记者 黄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