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注销北京广慧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1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63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三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营业执照已注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北京广慧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1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41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