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12项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0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50万元;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支持知识产权强省若干政策措施》(下称《若干政策措施》),包括12项具体举措,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若干政策措施》是山西省立足新起点,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下称《纲要》)要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政策保障。”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支持政策的规范性、有效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任务落实。
记者了解到,《若干政策措施》严格与现行政策相衔接,紧扣《纲要》高标准保护体系、高价值创造机制、高效率运用体系、高水平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5部分具体内容,设置政策框架,按照“短实新”的要求,仅明确具体支持政策,条条可见“真金白银”支持。
《若干政策措施》还坚决落实国家最新要求,按要求重点支持转化运用,力求实现以运用促创造、强保护、优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的政策效果。同时,《若干政策措施》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把握国家重点任务和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例如,《若干政策措施》新增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以及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和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方面的支持,目的就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注重把握政策实际执行效果,积极固化原有的丰富经验做法。例如,将专利转化计划明确列入资助范围;保留知识产权质押补助政策,并增加了数据知识产权补助类别,提升同一项目补贴总额,使新的政策措施更加契合发展实际。
“《若干政策措施》树立了‘三个导向’。首先是鲜明的转化运用导向。《若干政策措施》牢牢贯彻‘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要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研究,推动一批专利实现产业化’这一理念,在转化运用部分明确9个事项直接推动的基础上,另有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多个事项直接或间接服务于转化运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其次是鲜明的争先进位导向。《若干政策措施》把支持的重点聚焦在国家级相关机构设置、示范项目上,目的就是引导相关主体提高站位,跳出省内相对封闭的“小圈子”,锚定高水平目标,力求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区域知识产权和创新创造效能整体跃升,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具有鲜明的实绩导向:一方面,在兑现奖励时,更加注重实际结果,把通过国家认定、批准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等多个事项作为兑现政策的优先考虑内容;另一方面,在政策的衔接上也注重达成实际效果。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针对《若干政策措施》中的各个支持事项,相关部门将及时、科学地制定完善配套细则,明确责任分工,界定标准时限,确保政策执行中的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同时,加大对《若干政策措施》的广泛宣传和精准推送,做好权威解读,切实提升广大经营主体、创新主体对政策的理解把握;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原则和理念,优化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快审快享”,并积极探索实施“免申即享”。此外,还要建立完善《若干政策措施》评估指标体系,依据评估结果,对政策措施相应实施动态调整。(记者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