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四〇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延庆国光苹果等1409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 延庆国光苹果等1409个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2. 延庆国光苹果等1409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