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南(试行)》,为全省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质押融资等活动提供了价值评价参考标准。
《指南》围绕“规范评价流程、明确评价方法、构建指标体系”三大关键环节,形成了全链条的价值评价指引。在评价范围上,《指南》明确将通过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登记并获证的数据知识产权纳入评价对象,确保评价范围的精准性与合规性。在评价原则上,《指南》确立了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开放合作四项核心原则,贯穿评价全流程,保障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在构建指标体系上,为适配不同类型数据知识产权的特性,《指南》提出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综合法四类评价方法,并配套构建了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成本、收益、市场三大类一级指标及对应的二级、三级指标,明确各参数定义与计算标准,为评价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量化依据。
《指南》还规范了“明确评价事项—订立委托合同—开展价值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全流程操作,明确了评价委托方、权利人、评价机构的权责边界等内容。(王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