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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保护创新,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知识产权报)

去年,一家主营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的企业,在受让有关专利短短几日后,向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专利诉讼。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上述公司对宇树科技的全部上诉请求,并在判决书中把这家公司在一、二审的行为评述为“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土壤。但这些领域也很容易滋生恶意竞争,有的企业甚至将专利恶意诉讼当作“商业武器”,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阻碍创新活力。

对于此类行为,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坚决说不,并在履职中不断摸索治理路径。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提出了关于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建议。

专利恶意诉讼有哪些突出的表现?“专利制度的核心要义,是激励创新、释放创造动能。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主体‘借维权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主要表现为拆分证据反复提起侵权诉讼、明知权利瑕疵仍提起侵权诉讼、不当申请保全干扰生产经营、在商业关键节点展开‘专利狙击’等行为。”贾宇表示,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更严重阻碍了关键核心领域的创新创造。

据悉,近年来上海法院系统以司法裁判为导向,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专利恶意诉讼的纠纷,既重拳出击治“已发”,也源头防范控“未发”。

“与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要想真正做实事前预防、防范损害扩大,还需各部门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推动形成‘识别—惩戒—预防—协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由此,贾宇建议,一方面,要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另一方面,要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此外,还需要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专利审查、无效宣告、侵权判决等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实时信息共享,让专利审查人员与司法裁判者能够全面掌握专利权利最新状态及其历史变化。

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牵涉多方主体,离不开行业共同治理。对此,贾宇希望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商业关键节点的专利风险应对指引,针对可能遭遇专利诉讼的情况及时介入,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供法律支持,避免恶意诉讼对产业发展造成冲击。

“规制专利恶意诉讼,关键在于把握‘惩恶’与‘护权’的平衡,既不纵容恶意诉讼扰乱市场,也不忽视正当维权诉求,从而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划定法治轨道,以协同共治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贾宇表示。(记者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