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七四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常山胡柚、瓯柑、溪口千层饼、斜桥榨菜、道口烧鸡、怀地黄、怀姜、怀菊花、怀山药、平舆白芝麻、房县黑木耳、房县香菇、红安花生、林家咀萝卜、罗田天麻、罗田香露茶、麻城福白菊、蕲艾、通城猪、武穴双低油菜、阳新湖蒿、增城荔枝、夹江书画纸、塔石香羊、桐梓蜂蜜、望谟板栗、保山小粒咖啡、路南卤腐(路南腐乳)、墨江紫米、普洱茶、普洱咖啡、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漾濞核桃、永德芒果、昭通天麻、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叶城核桃等40个产品的18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