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都多次提及知识产权工作。其中,“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部署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回望“十四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得分,从2021年的80.61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法治保障 筑牢发展基石
“十四五”时期,我国适应发展需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研究,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例如,完成新一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建立了国际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研究,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审理流程规定(试行)》《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其中,第四次修改完成的专利法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等有关条款,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因开展临床试验和行政审批而实际占用的专利保护期限给予一定时间的补偿,建立将相关药品上市审批程序与相关药品专利纠纷解决程序相衔接的制度,为当事人在相关药品上市审评审批环节提供相关专利纠纷解决的机制等。2025年底,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此次修改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衔接国际条约,明确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提升保护水平。同时,草案还为其他表现形式的要素作为商标注册预留了空间,以满足各类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对新型商标的注册需求。
当前,随着新领域新业态技术不断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完善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审查标准;发布《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开源知识产权评估指标团体标准立项,组织开展开源知识产权标准试点验证;不断健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进一步深化相关试点。
为及时回应创新主体对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保护的迫切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三次修改完善了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并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进行明确。最近的一次修改,首次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题设立专门章节,突出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明确申请文件披露技术方案的要求,完善创造性判断规则。
提高保护水平 优化创新环境
“十四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水平持续提高,对经营主体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具有重要激励作用,为更好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我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更加完善。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含互联网法院)达到558家。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首批60名技术调查官,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厅,全国省级检察院均已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近2万件。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9万余人,受理审查起诉11.2万余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600余件,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5.6万起。
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确定首批35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累计发布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120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23.1万件,在全国23个地方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配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哈尔滨亚冬会、载人航天工程等重大活动、赛事、工程,对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
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交流,十二省市、华北五省(区、市)、黄河流域九省区、晋冀鲁豫十八市等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不断深化。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推动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200余家,推动933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686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知识产权鉴定系列团体标准。各部门强化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发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助力“走出去” 服务“引进来”
“十四五”时期,中国持续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一批在人工智能、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取得创新突破的创新型企业,凭借相关成果亮相国际舞台,受到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标配,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如何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纽带,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既助力中国企业稳健“走出去”,又能把优质资源“引进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建立完善国家层面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对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维权等作出规定;强化“一站式”服务,拓展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渠道,完善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成果,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
随着中国企业参与全球贸易的步伐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部分国内企业信息不对称、应对能力弱等痛点,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开展海外维权,取得了积极进展。
截至2025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0个省(区、市)设立了99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针对汽车、光伏等重点领域设立了6个产业工作平台,并在11个国家布局了海外工作平台,构建起“国内+海外”双向联动的维权指导网络。同时,持续优化专家库建设,近2000名指导专家参与相关工作。2025年全年,针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海外商标抢注等,累计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4800余次,挽回损失27.5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在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中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促进优质资源“引进来”。以2025年上半年为例,国外申请人在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9.4万件,同比增长7.4%,其中德国、意大利、美国在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增长均同比增长超20%;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74个法国勃艮第产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这些都充分说明,中国通过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为国外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自138个国家和地区的290家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携自主研发的461项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有序落实,有关共建国家在华专利活动日趋活跃……这些都体现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并将持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开放创新,为全球企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回望过往,步履坚实;展望未来,勇毅前行。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关键课题。新征程上,日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助力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为高质量发展书写更加辉煌的创新答卷。(记者 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