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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的批复
索引号:00001463X/2026-00215 主题分类:保护体系
发文机构:保护司 成文日期:2026-06-10
文号:国知发保函字〔2026〕77号 废止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的批复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恳请批准温州市永嘉县设立永嘉(教玩具和鞋服)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请示》(浙知〔2025〕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温州市永嘉县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认定永嘉(教玩具和鞋服)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面向教玩具和鞋服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12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0〕34号)要求,加快启动快速维权中心筹建工作,结合教玩具和鞋服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请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