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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拟录用人员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5-19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拟录用人员名单已公示结束,请拟录用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1.北京地区考生请于5月25日前持学校提供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我局签订就业协议。

  地点:专利局1号楼2206房间

  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2.京外考生可于5月25日前采取EMS邮寄三方协议或直接到我局签订的方式办理。请考生在邮寄前将本人需要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填好后再寄出,寄出时请另附一张纸,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报部门及职位、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电话。

  3.党组织关系转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机关党委;团组织关系转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机关团委。

  4.请提前准备婚育证明信,证明信需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是外地的需提供婚育情况二级证明(附件1)。有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书和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附件2)。

  二、社会在职考生注意事项

  社会在职考生请及时将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名称、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全称、接收EMS的本人详细地址发送至zhaopin@sipo.gov.cn,以便寄送《调函》。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6号人事教育部调配处

  邮 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86632

  附件:1、《婚育情况二级证明》

     2、介绍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事教育部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婚育情况二级证明.doc
附件2、介绍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