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联办〔2025〕5号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经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国知联办〔2025〕5号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经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