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