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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办《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对此次会议进行图文直播,欢迎广大网友收看。
2014年4月23日上午10:00
哈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省报业集团一层
[省新闻办副主任沙育超]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李克强总理近日强调,“中国必须走科技创新的道路,而创新的必要条件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我省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4-04-23 10:00]
[沙育超]今天,我们请来了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峰、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周美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马秀宽、省高法民三庭庭长孙天文,向大家介绍我省2013年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沙育超]下面,先请马峰同志介绍情况。
[2014-04-23 10:01]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峰]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代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大家发布2013年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14-04-23 10:02]
[马峰]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知识产权战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2014-04-23 10:02]
[马峰]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深入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强化落实,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促进了各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计划中提出的69项重点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区域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得到深入推进,全省已有8个市、9个县、4个区成立了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着力推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已与省发改委、工信委建立了知识产权评议的联系机制。加大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培训力度,并开展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
[2014-04-23 10:03]
[马峰]专利行政保护成效显著。2013年,专利行政保护质量明显提升。全系统共查处各类专利违法案件228起,同比增长338.4%,其中专利侵权案件26起、专利权属纠纷案件60起、假冒专利案件142起,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纠纷类案件排名中,位居第15位,在东北三省一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中排名第1位。
[2014-04-23 10:05]
[马峰]加强了“哈洽会”和“绥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净化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得到增强,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7个市及黑龙江垦区已组建了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全年共接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来访164人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8件,为哈尔滨电机厂等多家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了维权援助。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全省专利申请量32264件,其中,企业首次突破1万件,达10433件。
[2014-04-23 10:06]
[马峰]发明专利申请首次突破1万件,达到10338件,增幅位列全国第6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216件,提前完成了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深入实施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加大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工作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专利金桥”服务活动。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数量达到21家。哈尔滨专利代办处连续42个月实现受理、收费零差错,在全国30个代办处中连续两年综合排名第一。通过组织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媒体和典型事件宣传,提高了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14-04-23 10:06]
[马峰]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国内注册商标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新申请注册商标19079件,有效注册9719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4157件。新增注册地理标志17件,全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达36件。提升驰名商标的推荐质量,经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新认定 “哈肉联”、“弘泰”等19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我省驰名商标总数达82件。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大项目、新兴产业、科技兴火计划等为支撑,新认定166件注册商标、复审认定59件注册商标为省著名商标。全省有效著名商标总数达到844件。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等商标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全省区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043件,案值1737.54万元,罚没金额1346.17万元。
[2014-04-23 10:06]
[马峰]版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省版权局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协调全省13个市地政府机关(包括党群和检法系统)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加强作品登记工作,2013年,全省作品登记1192件。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全省各级版权、“扫黄打非”办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415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14409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1607家(次),取缔游商摊点285个(家),查封互联网单位2家(次)。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46074件,侵权盗版图书30820册(件),盗版电子出版物5370件(个),盗版教材教辅读物29610件(册),共计111874件。
[2014-04-23 10:06]
[马峰]文化市场管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新成效。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省文化厅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一假”、“五一”、“暑期”文化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打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万人次,检查场所16万多家次,停业整顿9家。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省文化厅与文化部办案人员组成办案组,先后查处了哈尔滨巨众惠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推进赫哲族非遗保护和生态保护区建设。
[2014-04-23 10:07]
[马峰]植物品种保护再上新台阶。省农委组织制定和实施《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13年,所属科研院所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9项。以绿色食品为重点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工作。绿色食品质量监管水平有新提升。推进野生植物资源普查与保护工作。
[2014-04-23 10:08]
[马峰]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哈尔滨海关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机电、汽车配件等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侵权产品,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进出口侵权行为,净化口岸通关环境。全年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113起,案值23.7万元,查获侵权商品2960件,保护了来自11个国家和地区43个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4-04-23 10:08]
[马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80件,审结363件,结案率为95.5%。其中审结著作权纠纷230件,商标纠纷90件,专利纠纷25件,技术合同纠纷5件,侵犯商业秘密纠纷2件,其他纠纷11件。推进司法服务。省法院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2014-04-23 10:08]
[马峰]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成绩斐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打击侵权制假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多警连动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相继组织发起(包括联合发起)了69起集群战役,共立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63起,破案190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075名,挽回损失12.83亿元。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在哈尔滨市和北京市的生产、销售假药团伙,与全国23个省市公安机关协同作战,一举斩断从生产到运输直至销售的制售假药犯罪产业链条。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4名,破案45起,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8个,捣毁犯罪窝点61处。全省共抓获打假行动前上网逃犯19名。
[2014-04-23 10:08]
[马峰]质监部门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省质监局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年共组织制定了11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和30项市地农业地方标准。加快工业标准制修订步伐,共制定涉及建筑、公共安全防范、能源、环保等工业类省级地方标准15项,办理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1项。拓宽服务业标准制修订领域,制修订地方标准19个。
[2014-04-23 10:16]
[马峰]垦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实施生物育种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促进了新品种研制,培育动植物新品种5个,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农作物新品种10个,申请专利304件。省农垦总局为了强化垦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力度,成立了黑龙江垦区专利行政执法大队。
[马峰]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各位!
[2014-04-23 10:17]
[沙育超]下面,是回答记者提问时间,请大家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2014-04-23 10:17]
[黑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近几年版权工作的重点,请介绍一下去年我省工作情况?
[2014-04-23 10:17]
[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周美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把它作为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体现了我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心。省版权局作为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下发省直各部门和市(地)、县政府。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推进时间表,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2014-04-23 10:18]
[周美胜]各市(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省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工作部署;多次听取工作部门的汇报,帮助落实采购资金;召开部门联系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列入政府督办。全省所辖13个市(地)政府机关(包括党群和检法系统),全部纳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截止2013年12月20日,已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共采购操作系统4128套、办公软件14714套,采购金额1394万元。全省132个县(市、区)政府机关(包括党群和检法系统),全部纳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截止2013年12月24日,已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共采购操作系统5068套、办公软件16058套,采购金额1564万元。同时,我省接受了国家督查组的检查,获得了督查组对相关工作的肯定。
[2014-04-23 10:18]
[周美胜]今年我们继续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督办作用,根据各地工作进展的情况,在3月份,对全省13个市(地)进行了督促检查,对部分县(区)进行了抽查。下一步,我们要及时将工作检查情况,向各级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要求各地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做好国办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监管、软件资产管理、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使用正版软件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范围,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4-04-23 10:19]
[周美胜]按照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我们与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结合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采取各种措施,部署开展2013年我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周美胜]一是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四家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明确了各自职责。二是主动监管和自查自纠相结合。我们要求各地、各部门摸清网站数量,从严规范网络接入服务设立标准,各网络服务行业开展自查自检、切实提高从业水平。并且,我们把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图书、电影、音乐、软件、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大型网络公司、网吧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传播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三是专项治理检查。全省各级版权管理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对少数网吧擅自卸载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监管软件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查处,共检查网吧3994家次,对14家网吧警告,有力规范了网吧经营行为。
[2014-04-23 10:19]
[周美胜]同时,侦办了“纳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侵犯著作权案”、“第一教育网侵犯著作权违法网站案”等多起网络侵权案件。这些案件,影响强烈,特别具有典型性,被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案件主要犯罪分子,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014-04-23 10:20]
[周美胜]我们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指导各市(地)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对所在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每周一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和节假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大部分城市的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市场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截止2013年底,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办共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415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14409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1607家(次),取缔游商摊点285个(家),查封互联网单位2家(次)。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46074件,侵权盗版图书30820册(件),盗版电子出版物5370件(个),盗版教材教辅读物29610件(册),合计111874件。
[2014-04-23 10:20]
[周美胜]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软件市场、教材教辅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整顿规范卡拉OK娱乐场所授权行为为基础,着重规范音乐制品的授权行为。此外,我们还要继续扩大主动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版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4-04-23 10:21]
[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介绍一下2013年我省法院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4-04-23 10:29]
[省高法民三庭庭长孙天文]2013年,黑龙江省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80件,同比2012年的249件上升52.6%;结案363件,同比2012年的238件上升52.5%;结案率达到了95.5%,与2012年的95.6%基本持平。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型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44件,其中新收342件,与去年同期的178件相比上升92.1%,审结328件,结案率95.3%,略低于去年的97.2%。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对难以调解和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两级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判决的导向作用,共判决结案105件,占结案总数的28.9%。
[2014-04-23 10:29]
[孙天文]在新收一审案件中,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37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98%,合同纠纷案件5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件。在案件类型上,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分别为225、80和26件,分别占收案总数的65.4%、23.3%和7.6%,其余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共受理各类型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36件,其中新收30件(著作权纠纷5件、商标权纠纷14件、专利权纠纷6件、技术服务合同1件、其他4件),同比去年新收的70件下降57.1%,审结35件,结案率为97.2%。
[2014-04-23 10:29]
[孙天文]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效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1件61人,其中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缓刑31人,单处罚金6人,并处罚金54人。
[2014-04-23 10:30]
[孙天文]2013年,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在最高法院、黑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一重心,以强化审判管理和提升干警能力为保障,积极推进司法服务和调研指导,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14-04-23 10:30]
[孙天文]一、确保案件质效
[孙天文]审判工作中,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将确保案件质效摆上首要位置,一是坚持深入开展案件评查,紧紧抓住庭审、合议、文书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集中评查,组织全庭同志评议,对照查摆不足,及时吸取经验教训。二是强化合议庭建设。围绕落实审判长负责制,明确合议庭全员必须庭前阅卷、庭前合议、拟定庭审提纲、庭后及时评议等项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庭审、合议等项工作质量。三是全力保证质量。充分利用我院建立的知识产权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就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中的专业问题,邀请专家帮助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2014-04-23 10:30]
[孙天文]二、推进司法服务
[孙天文]黑龙江高院民三庭立足审判,积极开展工作延伸。一是为维护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和松北区政府联合签订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为哈尔滨高新区企业搭建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二是与香坊区朝阳镇、阿城区松峰山镇建立了服务联系点,并以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政府推行城镇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司法意见,有效开展司法服务。三是推进法官“五进”活动。对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积极深入事发地审理,切实推进审判工作的透明和民主。
[2014-04-23 10:31]
[孙天文]四是确保办案效果。高度重视纠纷化解工作,在处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维权系列案件时,下大力气深入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该批系列案件庭外和解并即时履行完毕,既解决了案件本身纠纷,又为当事人之间后续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处理哈药集团生物工程公司与东北师大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一案中,审判长与主审人亲赴长春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双方从互利共赢的角度提出调解意见,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全部自动履行。经努力,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全年调解撤诉14件(其中有10件系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撤回上诉),调撤率达到了40%。
[2014-04-23 10:31]
[孙天文]如北京某公司诉大庆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合议庭前往被控侵权产品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由双方结合实物比对,就相关技术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积极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黑龙江高院还与黑龙江大学联办了第二届黑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座谈讨论了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发布了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以《黑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黑龙江高院组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等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2014-04-23 10:31]
[孙天文]三、推进调研指导
[孙天文]一年来,黑龙江高院民三庭以围绕统一裁判规范尺度,以统一司法标准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调研指导工作。一是深入做好关联系列案件指导工作。对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黑龙江省大规模起诉的系列维权案件,积极与各中级法院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案件受理、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经共同努力,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的153件此类一审案件,已以调撤方式妥善审结142件并履行完毕,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并为今后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参考。二是制发指导文件。
[2014-04-23 10:31]
[孙天文]按照院党组作出的落实好中央、省委1号文件的指示,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 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六条措施》,对加大黑龙江涉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出了具体意见。针对系列、关联案件在我省频发的实际情况,制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重大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试行)》,强化了战线的纵向及横向沟通协调。三是编印学习资料。全年编辑四期《黑龙江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审判参考》和两期《黑龙江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学习资料汇编》电子网刊,积极促进本庭及系统业务的素质提升。
[2014-04-23 10:32]
[孙天文]四、推进队伍建设
[孙天文]黑龙江高院民三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学习方法和形式,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一是积极组织法官讲坛。以审判人员自己讲、大家议的形式,围绕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开展讲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推行专业领域培养计划。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不同审判领域确定专人进行研究,并负责搜集掌握本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学习资料,在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精深化方面狠下功夫。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在常规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门的观摩、评查,并集中座谈查找实务操作中的不足,相互交流经验,在保证案件质效的基础上,有效的提高了同志们的实践技能。
[2014-04-23 10:32]
[黑龙江日报记者]“新修改的《商标法》有哪些亮点”
[2014-04-23 10:32]
[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马秀宽]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商标法有诸多亮点,与广大生产、经营者密切相关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从方便申请人注册角度看,一是实行“一标多类”制度。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从“一标一类”到“一标多类”、从“纸质书面提交”到“数据电文提交”的转变,不仅是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而且大大地减少了商标注册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014-04-23 10:33]
[马秀宽]例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一件注册商标的官费是8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约500-1000元不等,按现行“一标一类”制度,同一商标图形全类别注册需要近6万元;实施“一标多类”制度后,注册费用可以减少至1万元,同时也减少了连续使用商标的日常成本。二是明确商标审查时限。新法将商标续展申请由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延长至提前一年,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更充裕的续展申请时间;同时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而针对涉及单方当事人的商标确权案件,增加了9个月的审理时限,针对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确权案件,增加了12个月的审理时限。限制商标注册审查和案件审理时限,有利于大大改善当前商标注册周期过长,影响当事人权利的情况,同时增强了商标获权时间的可预期性。
[2014-04-23 10:33]
[马秀宽]第二,从维护商标专用权角度看,一是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以往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侵权人违法成本低、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打官司往往得不偿失的现象,本次修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侵权赔偿额由现行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改为“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将现行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完善了司法保护程序,为商标权利人挽回商标侵权损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2014-04-23 10:33]
[马秀宽]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04-23 10:34]
[马秀宽]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与2014年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二是对违法使用“驰名商标”字样查处地作了明确。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驰名商标所有人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以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移送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者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2014-04-23 10:34]
[马秀宽]第三,从“驰名商标”字样禁用角度看,一是对“驰名商标”字样禁用新旧法衔接作了明确。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对广大生产、经营者密切关注的新法实施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如何处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月15日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2014】81号)明确: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于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
[2014-04-23 10:34]
[沙育超]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几位发言人的详细解答。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4-04-23 10:35]